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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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开学初学生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作者:信息员10  来源: 时间:2019-08-29 14:47:01 浏览: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规定,在校学生每学期开学时都要进行学籍注册,且学籍注册具有连续性,不得中断,即从入学第一学期开始,直到完成学业前最后一个学期为止。同时,在校学生每学期开学办理学籍注册手续,是学校学籍管理和学生管理的重要内容,既是学生维持其学籍的一种手段,也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需要。

我校本学期老生注册安排在9月1日, 9月2日正式上课,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说明

学生申请学籍注册的前提是学生本人到校,完成缴费程序。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未交清学费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助学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再予以注册。

二、报到和注册手续办理方式

1.注册方式:学生持有效学生证和缴费票据(由财务部提供)到学院办理注册手续,符合注册条件的请在学生证上加盖本学期的学籍注册章。

2.9月20日前请各学院将尚未注册的学生名单及原因汇总成正式报告,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学院印章后,书面报送学术事务部陈晓辉老师处。 

三、未按时注册学生的处理

1.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在注册日期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延期注册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获得批准后,可以延期二周注册;开学后两周内未注册,经学院联系后,仍无故不来报到的学生,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予以退学处理。

2.开学后两周内未注册(如未缴费)的学生,将不能参加正常教学活动,比如限制其使用教务管理系统、不能选课、不能进行各类教学活动报名、申请休学等等。

 

 

 学术事务部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