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 来源: 时间:2021-11-26 浏览:
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了营造良好的学习气氛,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奖学金、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2018级2021年秋季学期评奖评优活动根据《温州商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温州商学院学生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进行;
2019-2020级学年评奖评优活动根据《温州商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温州商学院学生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
二、注意事项
1、评选工作要做到四公开: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获奖名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2、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行为,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3、各学院相关负责老师须按照学校的工作部署,按时高质量的完成奖学金、三好学生的评比工作;
三、特别说明
1. 18级学生申请需注意以下几点:
(1)特长优秀、实践优秀、科技创新等奖学金申请时只能填写上学期所获得的荣誉(2021年3月-2021年9月);
(2)绩点排名根据已更新绩点排名填写;本次综测排名不包含校优干院优干等加分;
(3)“获奖情况及荣誉”,请在表格中打字输入,请上传完整、清晰的附件;
(4)各项奖学金需填写附件中,并由本班学委统一收集,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至邮箱:wzbccytxxxb@163.com。(要求文件命名为 姓名+班级+申请奖学金类别)
(5)精英奖学金申请资格由学习部审核后单独通知有评选资格的同学,请自行准备好答辩PPT,暂定12月3日答辩。
2.19、20级学生申请需注意以下几点:
(1)本次申请仅为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单项奖学金申请暂不符合要求。详情见于文末压缩包附件四
(2)各项奖学金需填写附件中,并由本班学委统一收集,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至邮箱:wzbccytxxxb@163.com。(要求文件命名为 姓名+班级+申请奖学金类别)
(3)特等奖学金申请资格由学习部审核后单独通知有评选资格的同学,请自行准备好答辩PPT,暂定12月3日答辩。
3.三好学生评选需注意以下几点:
(1)18级评选条件为:思想品德评价为班级前 30%(含),并获得学业优秀奖学金三等奖及以上,体育成绩(达标)良好及以上,无寝室违规记录。
(2)19级评选条件为:获得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及以上(本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结果不记录在内),无寝室违规记录。名额为班级人数10%。
(3)三好学生评选由班主任/辅导员依据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推荐。
特别强调:本次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28日下午4点,请各位同学注意时间,超出该申请时间将视作自行放弃申请。三好学生名单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晚6点,请各班主任/班级辅导员及时提交名单。
联系人:尚蕊老师 18358730837 地点:德涵书院
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