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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党课】——第一期第七课《党员的义务与权利》

作者: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  来源: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 时间:2019-11-26 浏览:

11月24日晚,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周日党课第一期第七课——“党员的义务与权利”在综合楼A505教室展开。本次课程由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辅导员教师党员淡小艳老师主讲。

淡小艳,温州商学院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辅导员,教工党支部组织委员,所带学生:2016级传播、广告、产品专业;2017级传播、广告专业,主要负责就业工作。

课程开始,淡小艳老师带在座的同学们回顾了一下100年前的一批优秀青年在做些什么。同学们通过手机百度查询到,21岁的周恩来在天津组织创办觉悟社,26岁的毛泽东主编的《湘江评论》创刊。看过了100年前的有为青年,淡小艳老师又给同学们放了一段视频,让大家看到了100年后的青年们也同样优秀:许多青年志愿者们选择了支援西部,服务欠发达地区。视频结束后出现了两个图标:中国共青团和大学生志愿者的图标。“这两个图标将会是你们在大学期间最常见到的两个图标,这两个图标代表的是非常光荣的两个图标。可能有些同学会觉得我现在是党员了,不再是一个共青团员的身份,这样的想法是有问题的。每一个党员在28周岁之前都还是团员,他是有两个身份的。”淡小艳老师向同学们介绍道,她以2018年的一名支援新疆的优秀传艺学子举例,在这位援疆志愿者的影响下,2019年的传艺学生在整个学校两项计划的名单中占了4个名额。

课程中,淡小艳老师以播放宣传片的方式带领同学们了解了到底什么是中国共产党,视频中用六种职业来为大家剖析了中国共产党员应该做到的状态。为了鼓励同学们积极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以党员的要求来严格要求自己,淡小艳老师之后又讲了入党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并列举了一些不正确的入党动机:现实型,模糊型,投机型,反动型。

淡小艳老师重点强调了“服务精神”,考察大学生在入党过程中是否具有良好的“服务精神”就是通过义工时间,把服务精神做一个量化。淡小艳老师希望同学们积极报名参加义工活动更多的是对于这种“服务精神”的积累。淡小艳老师将“申请入党的基本条件”分为四个方面来为同学们讲述。第一,必须年满18周岁;第二,对于国籍的要求,一定是中国的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或者是社会其他先进分子;第三,一定要承认党的纲领;第四,组织纪律上的要求,积极地在组织里工作,按期缴纳党费。在讲到“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的时候,淡小艳老师引用了《人民的名义》中一些精彩的片段,在党员的八项义务中,淡小艳老师选取了其中几项做了讲解。

课程结束后,淡小艳老师留给同学们一个思考问题: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为什么义务在前,权利在后?本次党课让同学们了解了党员的八项义务和权利,坚定了同学们的入党信念,为更好地体现党员的“服务精神”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