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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10-23 18:30:00 浏览:

各有关学院和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892 号)精神,现就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的 2016 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具体名单见《2018年立项及2019年延期结题的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清单》(附件1)。

二、验收要求

1.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成立检查验收专家小组,通过评估项目的实施及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评审,项目负责人需准备6分钟的现场PPT汇报。学校将验收通过后的项目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学校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2.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填报《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5),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延长一年。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结题验收。对已延期且仍未通过结题的项目,取消该项目,确保项目高质量结题。

3.请各学院重视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验收结果将作为相关资源配置的依据。按照《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题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如下:

1)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交结题报告书,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2B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温州商学院”;

2)所有项目成果发表时必须标注课题编号“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教学改革项目资助(项目编号)”,未标注或标注错误的,不作为项目结题依据。

三、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项目负责人分别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3)或《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一式两份),并与课题研究成果、相关支撑材料等汇编成册(一式两份),《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见附件 5)(一式一份)。交所在学院汇总,由学院审核后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经主管院长签字盖章后,统一交至学术事务部。

2.电子稿:请各有关学院报送下列材料电子稿:《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见附件 2);《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 3);《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4);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见附件 5)。

3.请各学院于 20201118日下午4点前完成结题材料收集工作并提交至学术事务部。

四、联系方式

办公室地址:1-205,邮箱:xssw10@wzbc.edu.cn,联系人:秦治霞,电话:779972

 

附件:

1.2018年立项及2019年延期结题的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清单

2.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3.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4.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5.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

 

 

                                                       学术事务部

202010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