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相关学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来源:时间:2015-09-02 12:15:33

各分院学办: 
     为保证本学期学生工作有个良好开端,请各分院学办务必要组织做好开学初各项学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生返校报到、注册相关工作
    1、9月6日(星期日)学生报到注册、班务活动,9月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9月7日上午9:00前,各分院分别将《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报到、注册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报送学生处蔡轩老师处(289469277@qq.com)。报到注册流程参阅教学科研部网站《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报到注册工作的通知》网址:/Art/Art_41/Art_41_57936.aspx 。
    2、在学生注册报到时,建议提醒学生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向家人报平安。
    3、做好学生返校期间患流行病学生的自查和反馈工作,填写《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返校身体情况反馈表》(见附件2),于9月7日上午9:00前电子版发至学生处潘光燕老师(240384596@qq.com)。
    二、做好始业教育工作 
    1、各分院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布置相关工作任务,安排班务活动,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分院统一安排。 
    2、9月6日安排教室、寝室卫生大扫除,具体要求由各分院布置。 
    3、各分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班务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感恩教育、爱心教育等始业教育活动。
    三、开学两周内工作安排 
    1、 加强学生社区住宿管理工作。全面排查学生住宿情况,进一步更新《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住宿数据库(含校外住宿)》(见附件3),于9月10日(星期四)下班前电子版发至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处陈连华老师(329051105@qq.com)备案,并对校外住宿学生进行走访,要求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的规定做好校外租住学生的定期汇报工作。同时发现私换寝室等现象,严格按照《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学生社区考勤制度于9月7日正式实施,晚归、夜不归宿,以及私换、寝室床位等情况,各分院应及时做好思想教育、整改、处分工作。
    3、积极做好教师下寝室工作。各班主任、辅导员应于开学第一周内下寝室走访,对于班级中有校外租住学生的,做好探访工作。
    4、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习生活等状况,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工作。
    5、请各分院按照《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15-2016学年学生信息表》格式(见附件4),建立分院学生数据库,老生于9月10日(星期四)前报送,新生9月14日(星期一)前报送学生处林晓影老师处(184654449@qq.com)。
    6、2015级新生教育工作计划并于9月6日前报学生处林晓影老师(184654449@qq.com)备案。
    7、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工作力度,通过班主任工作会议、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会议、主题班会、学风检查等形式,部署学风建设的工作任务,培育良好学风。学院学风通报、早晚自修将于开学第二周(9月13日)开始启动。
    8、各分院在新生报到时,以班级为单位做好《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回收工作,并更新《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见附件5)于9月14日(星期一)前报送学生处蔡轩老师处(289469277@qq.com)备案。
    9、关注和掌握重点关注学生假期后心理动态,各分院对心理健康预警对象库进行更新,并于9月11日(星期五)上报心理健康中心潘光燕老师(240384596@qq.com);做好因心理疾病休学学生申请复学的相关工作,及时向中心提供医院康复证明与情况说明。
    10、“拒绝早餐进教学楼”活动于9月7日正式启动,请各分院做好相关安排,具体分工:金融分院、会计分院和艺术设计分院负责AB教学楼,国际贸易分院、管理分院、信息工程分院负责2号楼,外国语分院负责3号楼,继续教育学院负责8号楼,责任区分院之间相互协调,责任区内做到教学楼进口有管理,各个上课楼层有巡视,学生处、团委负责学院大门口和各个教学楼巡视,协调结果报学生处蔡轩老师处(289469277@qq.com)备案。     
    11、请各个分院做好茶山征地户统计工作,并填《温州大学城市学院茶山征地户学生统计表》(见附件6)于9月17日(星期五)前上报学生处蔡轩老师处(289469277@qq.com)备案。          
     四、做好学生保险理赔工作 
    做好学生保险工作。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出险的,请于开学两周内携带材料如下:1、原始病历附出院小结(医生签字或医院盖章);2、原始发票附费用明细清单(医院盖章);3、相关的检查化验报告单;4、其他证明(如急诊证明、转诊证明、外伤报告)(学院网站——学生入口——服务大厅办事流程——学生保险理赔流程可下载);5、身份证复印件;6、户口所在地(非温州地区)定点医院就医的还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7、温州瓯海合作银行存折复印件到学生处蔡轩老师处办理理赔手续(意外伤害、生病住院学生及特殊病种门诊),8月31日以后出险的,另行通知办理。
    请各分院高度重视,克服困难,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附件1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报到、注册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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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返校身体情况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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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住宿数据库(含校外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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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15-2016学年学生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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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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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茶山征地户统计表(201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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