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处来源:时间:2015-09-22 11:25:50
为了进一步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推进公寓文明建设,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文明寝室评比制度》以及《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优秀寝室长评比制度》中评定的相关条件和程序,经对申报创建寝室进行检查考核,会计分院F3-403等152个学生寝室被评为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文明寝室”,会计分院黄丽丽等138人被评为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寝室长”,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处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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