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学工部来源:时间:2015-09-22 18:42:33
各分院,各班级:
为更好的激励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充分调动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我院贫困助学工作的全面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秦亮”助学金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具有我院学籍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以确定为补助对象:
1、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
2、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
3、中学时期受“希望工程”等社会资助者(家庭未脱贫);
4、孤残学生;
5、单亲家庭,人均年收入在3500元以下者;
6、父母亲因身体等原因丧失劳动力,导致经济困难者;
7、家庭被当地政府列为特困户的学生;
8、家庭因遭天灾人祸(如水灾、火灾等)而经济困难者;
9、家庭因入学人口多,父母年迈体弱等原因导致经济困难者;
10、在校月生活费低于350元的学生。
二、评选依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秦亮助学金评选办法》,见学生手册。
三、时间安排
1、申请截止时间:9月22日—9月28日15:00
2、报名表请交至4-308B,联系方式:蔡老师 0577-86599800
四、注意事项
1、评选工作要做到四公开: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获奖名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2、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行为,学院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3、去年已享受过此项助学金的同学原则上继续享受。附件1《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秦亮”助学金评比办法》
附件2 秦亮助学金申请表(已获得学生需再次填写)
城市学院学生处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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