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一届“特色寝室”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学生社区处来源:学生社区处时间:2015-12-08 14:50:15

    为了推进学生社区文化建设,展示学生寝室个性风采,着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寝室文化氛围,决定开展第一届“特色寝室”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2015年12月8日-12月30日。
    二、评选对象:全校学生寝室。
    三、特色寝室类型:
    爱心奉献寝室、学习优秀寝室、青春活力寝室、多才多艺寝室以及其他特色鲜明的寝室等。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本学期每月寝室卫生检查中无不合格现象,且至少一次获得卫生优秀等级。
    2.在本学期寝室成员无违纪处分记录以及无严重违反《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行为。寝室成员人际关系融洽,寝室文化健康向上。
    (二)特色条件:
    1.爱心奉献寝室:寝室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富有爱心,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多人有过参加志愿者(义工)服务的经历;寝室成员参加过公益捐款、无偿献血等公益性活动;寝室成员在日常生活中乐于帮助人,有较为典型的事迹。
    2.学习优秀寝室(大一学生寝室暂不申报):本年度寝室成员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现象,获得奖学金人数较多;寝室成员获得英语四、六级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各类正规证书较多;寝室成员在各类正式的专业竞赛、科技竞赛和技能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
    3.多才多艺寝室:寝室成员热爱艺术,有艺术特长,如音乐、舞蹈、书画、茶道等;寝室成员积极参加有关文艺活动,在校内外各类才艺比赛中有获奖,如“十佳歌手”比赛、演讲赛、书画大赛等;寝室成员取得各类才艺的等级证书,或者有书法、绘画、剪纸等作品发表或参展(有相关报刊杂志、图片影像材料或证书)。
    4.青春活力寝室:寝室成员体测成绩合格以上,积极参与课外体育活动,体育锻炼氛围浓厚,组织过寝室集体体育活动;寝室成员有体育特长,在各类体育比赛中获得一定名次;积极参加校外的体育比赛,如温州山地自行车赛、温州马拉松比赛等。
    5.其他特色鲜明的寝室:寝室成员半数以上在某方面表现突出,特色鲜明,而不属于上述特色寝室范围内的,可以设计符合自身特点的寝室类型进行申报。
    五、评选步骤
    1.申报:12月8日至16日由各分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寝室进行申报,填写《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特色寝室申报表》(电子版),并附上寝室集体照片和证明材料照片,于12月16日(星期三)之前将电子稿上报各分院学生科。
    2.初审:12月16日至12月23日,各分院学生科根据特色寝室评选条件对申报寝室进行实地考察和申报材料初审。分院初审通过的特色寝室名单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稿)与于12月23日前上报到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处。
    3.审核: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处对各分院上报的特色寝室进行申报材料复核,并组织评审。审核通过的特色寝室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进行表彰。
    六、其他事项:
    1.被评为特色寝室的,统一给该寝室贴上相应的“特色寝室”标志,并作为评选本学期“文明寝室”的重要参考依据。特色寝室成员由分院给予适当的社区品行加分。
    2.利用有关宣传媒介对特色寝室进行展示,发挥特色寝室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处
                                                                   2015年12月7日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特色寝室评选申报表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