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学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来源:时间:2016-02-22 19:23:24

各分院学办: 
    为保证本学期学生工作有个良好开端,请各分院学办务必要组织做好开学初各项学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生返校报到、注册相关工作 
    1、2月28日(星期日)学生报到注册、班务活动,2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2月 29日上午9:00前各分院分别将《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报到、注册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至学生处蔡轩老师处(289469277@qq.com报到注册流程参阅教务处网站《关于做好开学初学生报到注册工作的通知/Art/Art_41/Art_41_64157.aspx。
    2、在学生注册报到时,建议提醒学生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向家人报平安。
    3、做好返校期间患流行病学生的自查和反馈工作,填写《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返校身体情况反馈表》(见附件2),于2月29日上午9:00前电子版发至学生处林晓影老师处(184654449@qq.com)。
    二、做好始业教育工作 
    1、各分院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布置相关工作任务,安排班务活动,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分院统一安排。 
    2、2月28日安排教室、寝室卫生大扫除,具体要求由各分院自行布置。 
    3、2月28日、29日晚,各分院组织相关领导、辅导员、班主任下寝室进行走访慰问。 
    4、各分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班务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感恩教育、爱心教育等始业教育活动。 
    三、开学两周内工作安排 
    1、加强学生社区管理,做好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工作。更新《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住宿数据库(含校外住宿)》(见附件3),于3月9日(星期三)前电子版发至学生社区处陈连华老师处(
329051105@qq.com)备案,并对校外住宿学生进行走访,要求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的规定做好校外租住学生的定期汇报工作。各分院校外住宿同学应于开学第一周内向辅导员汇报思想动态。
    2、学生社区考勤制度于2月29日(星期一)正式实施,晚归、夜不归宿者以及私换、寝室床位等情况,将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迟归、夜不归宿及私换寝室专项检查制度》进行处理,各分院应及时做好思想教育、整改、处分工作。
3、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习生活等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工作。做好节后学生心理动态排查工作,做好心理重点关注学生的谈话工作,对学习成绩不及格的学生给予重点关注。
    4、及时更新学生数据库,并将变动后的学生数据于3月4日(星期五)前电子版发至学生处林晓影老师处(184654449@qq.com)备案。
    5、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工作力度,对早晚自修安排,早餐不得带进教学楼等问题进行规划,学院学风通报、早晚自修将于开学第二周(3月7日)开始启动。 
       四、做好学生保险理赔工作 
    寒假出险学生请于开学两周内携带相关材料到4-207学生服务大厅蔡轩老师处办理理赔手续(意外伤害、生病住院学生及特殊病种门诊)。 需携带材料如下:1、原始病历附出院小结(医生签字或医院盖章);2、原始发票附费用明细清单(医院盖章);3、相关的检查化验报告单;4、其他证明(如急诊证明、转诊证明、外伤报告);5、身份证复印件;6、温州市瓯海农村合作银行存折复印件;7、户籍复印件(针对非温州市区户籍)。详细保险理赔说明和相关表格请查看:
/Col/Col181/Index.aspx
    
附件1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报到、注册情况统计表
附件2温州大学城市学院返校学生身体情况反馈表
附件3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住宿数据库(含校外住宿)            
                                

       学生处
                                                         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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