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中共温州商学院委员会党校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校组织部来源:时间:2017-03-28 10:30:43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校工作安排,现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校党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内容及要求
      1. 本学期党校教育要继续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工作原则,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重点,把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学习内容,党性教育课应不低于总课时的20%。
      2.党校教学要进一步强化考勤制度,抓好学风建设,切实在党校规范化办学、制度化管理方面有新进展。
       二、分党校
       1.根据党校工作要求,高质量做好本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结合实际,开展党性实践锻炼。
       2.各学院于4月1日(周六)前将本学期发展对象培训学员名单报校组织部(模板见附件1);承办的学院于培训1周前,报送培训计划安排给校组织部审核,培训工作结束后1周内,将结业学员名单报校组织部备案。校党校将根据分党校上报培训计划和结业学员名单进行分党校经费计算。
      三、学校党校
      1. 根据党校工作要求,高质量做好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合实际,开展党性实践锻炼。
      2. 各学院于4月7日(周五)前将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员名单报校组织部(模板见附件2),学校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做好相关的培训和实践安排。
      3.各学院需协助做好培训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相关组织落实工作。各小组长负责通知、培训考勤、讨论环节主持、实践活动的组织等工作;学院总负责人负责材料汇总、与校党校的联系沟通等工作。


附件:
附件1:温州商学院党校2017年第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模板)
附件2_温州商学院党校2017年第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单(模板)
附件1:温州商学院党校学员手册
附件4:温州商学院党校小组讨论要求、小组讨论记录表


中共温州商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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