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作者: 来源: 时间:2019-12-30 18:20:00 浏览: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国科金发计〔2019〕76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科学基金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做好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工作,现将2020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19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选题接收截止2020年1月7日,届时学术事务部组织相关专家对选题进行论证指导。选题发送至邮箱27443487@qq.com,选题报送格式见附件1。
2.纸质申请材料集中接收工作自2020年3月2日开始,3月6日16时截止。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 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于2020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在2020年1月10日之前向学术事务部申请开户。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0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及时向学术事务部提交①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②形式审查明细表原件(见附件2)以及③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各一式1份。
4.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项目结题、项目进展报告、年度管理报告及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各类事项咨询电话等其他未尽事宜,详情请查阅附件3.
三、咨询与联系方式
(一)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sisn.nsfc.gov.cn/
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 ??????sfc.gov.cn/
(二)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治霞
电话:678281/779972
附件1: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选题汇总表.xlsx
附件2: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形式审查明细表.doc
附件3: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docx
温州商学院学术事务部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