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第二批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艺术设计分院 来源: 时间:2014-11-06 浏览:
各班级团支部:
推优即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的简称,是青年团员迈向党组织的必要程序。为了做好艺术设计分院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第二批学生团组织推优工作,现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11月11日(星期二)中午12:00
二、推荐条件
1、共青团员,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分院党校或者高中党校结业(需提交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纲领和章程,了解党的历史,并且关注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
3、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秀。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不低于60%,无不及格科目或重修科目。
4、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较强。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观念,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生活勤俭节约,团结同学。在生活中广泛联系群众,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凡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者,处分期间内不予推优。有迟到、早退、旷课记录,或存在各类违规违纪情况者,本学期不予推优。
7、有下列情况者可优先推荐:
(1)曾获得多种或多项次分院级及以上级别荣誉者(需提供相关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2)工作表现突出者、为班级学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者、有其他突出贡献者。
三、推优名额
每个班级名额不限。
四、推荐程序
1、各班级确定候选人人数应大于班级推荐名额;若班级只有一名同学符合发展条件,则以同意、不同意、弃权形式进行投票表决。
2、班级召开团支部大会,对候选人进行民主选举,与会人数须达到班级应参加人数的2/3及以上。班级团支部大会须有班主任参加。
五、材料上交要求
请各班级将《城市学院艺术设计分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和《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名单汇总表》纸质版交至负责人处,另请将《城市学院艺术设计分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和《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381705333@qq.com。
负责人:陈林,联系电话625980。
备注:各表格上交时间为 2014年11 月11日中午12:00前,自愿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城市学院艺术设计分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名单汇总表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艺术设计分院总支委员会
2014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