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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党的发展对象推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  来源: 时间:2020-09-28 浏览:

各班级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推优即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培养、考察、发展对象的简称,是青年团员迈向党组织的必要程序。为了做好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团组织推优工作,现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0月081900

二、推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的纲领和章程,了解党的历史,关心党的发展,并且关注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
  2、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满一年,经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顺利结业。
  3、学习成绩优良,学生上一学期学业成绩排名为班级前60%(含),无不及格科目。
  4、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较强,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
  5、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参加各类党员志愿服务,完成相应的学习和服务时间。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满足理论学习时间20小时和党员志愿者服务时间30小时(截止2020年10月18 )。
   6、在优良学风创建、文明寝室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未违反学校对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管理的相关规定。
   7、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在校期间一般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8、有参教信教倾向,或有宗教信仰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9、有下列情况者可优先考虑:
有获得学业优秀奖学金或者学习成绩进步较大者;
获得多种或多项学院级及以上级别荣誉者;
对于学院工作活动表现突出者,如:担任学生干部、为班级学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等;
累计义工服务时间多者或有其他突出贡献者。
三、推优名额
  每班5人。
四、推优程序
   1、各班级根据推优条件确定候选人,候选人人数应大于班级推荐名额;若班级只有一名同学符合发展条件,则以同意、不同意、弃权形式进行投票表决。
   2、班级召开团支部大会,在班主任、班级同学监督下对候选人进行民主选举,与会人数须达到班级应参加人数的2/3及以上。选举时请拍照以示证明。
   3、在团支部大会后将名单提交班主任、辅导员审核并确认签字。
   4、请认真填写《附表1:温州商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附表2:温州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党的发展对象推荐汇总表》,以及党校结业证书电子版、获奖证书电子版、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聘书证明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具体所在哪个支部发对应邮箱),上交截止时间为10月08 日19:00前,逾期视为放弃推荐名额。

老师:杜圆圆老师          联系方式:13806695160

一支部负责人:庞同学      联系方式:19858730097  邮箱:1030828410@qq.com

二支部负责人:王同学      联系方式:19817595007  邮箱:1031648812@qq.com

 

温州商学院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党员之家管委会

 

                                                  2020年09月28日

 

 

温州商学院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名单汇总.xlsx

党的发展对象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