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当前位置: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 > 学院公告

关于举办第十一届浙江省大学生摄影竞赛温州商学院校赛选拔赛的通知

作者: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  来源: 时间:2023-07-23 浏览:

各学院:

为丰富大学校园文化,提高大学生摄影鉴赏能力和创作水平,推动摄影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公共艺术教育的发展,促进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选拔优秀作品参加第十一届浙江省大学生摄影竞赛,决定举办第十一届浙江省大学生摄影竞赛暨2023年温州商学院大学生摄影竞赛,请各学院、各相关专业做好参赛组织工作,鼓励学生积极报名参赛。通知内容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温州商学院

承办单位:温州商学院教务部、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

二、参赛对象

我校在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三、参赛主题

主题:“创新·传承”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提供智慧源泉,也在历史演进中不断得到创新性发展。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文化事业日益繁荣。彰显出自身特有的文化魅力和实践逻辑,展现了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

为深入落实 “八八战略”,支持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的战略目标。呼吁大学生关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掘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创新性的当代价值。本届竞赛的主题定为 “创新·传承”;要求参赛者从大学生视角出发,用影像丈量历史的厚度,用镜头记录时代的新声,从不同维度诠释自己对优秀传统文化及当代社会发展的解读。

四、参赛细则

(1)赛事类别

本次赛事分为五个类别,竞赛分专业组、非专业组、微视频组、留学生组、慈城专项组5 个组别。

1、专业组、 非专业组、微视频组各分为纪实类、艺术类、商业类三个类别;

2、留学生组、慈城专项组各分为静态摄影类、动态影像类两个类别。

(2)参赛对象要求

专业组、非专业组、微视频组、慈城专项组参赛对象为:

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不含2023 届毕业生);留学生组参赛对象为浙江省普通高校的本专科留学生。

专业组参赛对象为摄影专业和摄影专业方向的学生,非专业组参赛对象为除专业组参赛对象外其他专业的学生;专业组参赛对象不得参加非专业组比赛,非专业组参赛对象可自愿参加专业组比赛。

慈城专项组要求在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范围内拍摄。慈城古县城有绝佳的山水环境,有灿若云锦的文物古迹和传统古建筑群,还有静谧之问穿透时光的千年深厚文化气韵。拍摄内容可将“时光里的古城”与“古城复兴”相结合,通过影像展现慈城古县城中传统古建筑群的强大魅力和千年古城复兴过程中的新举措、新变化、新面貌。学校组织10人及以上团队前往拍摄,可事先与承办方联系,个人前往拍摄请自行安排。

五、作品规格及提交要求

(1)专业组,非专业组及留学生组、慈城专项组的静态摄影类作品投稿只接收 JPEG 格式电子影像文件,每幅照片长边不少于3000 像素。其中纪实类要求每组8幅~12幅,艺术类、商业类、静态摄影类作品要求每组4幅~8幅;多张照片拼成1个图像文件的视为1幅作品。

(2)微视频组及留学生组、慈城专项组的动态影像类作品投稿只接收时长为 30秒-10分钟的视频文件,视频规格 1280*720 像素及以上,MP4格式。所有作品均需提交 500 字以内的创作阐释及说明。

每件作品,指导教师署名不超过1位;视频作品,作者署名不超过3位,其他作品作者署名仅限1位。每件作品仅可参加一个组别中的一个类别的比赛,在不同组别、类别中重复参赛的作品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慈城专项组要求在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范围内拍摄,其他组别拍摄地点不限。

“慈城杯”第十一届浙江省大学生摄影竞赛网址:http://www.zjsdxssyjs.cn

六、校赛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9月3日,参赛作品创作;

9月3日周日下午15:00前,参赛作品上交;

9月10日前,校内评审组专家集体评审,选拔出入围作品;

9月15日前,入围省赛作品完成省赛提交;

9月20日前,作品审核并送交省赛组委会。

七、提交作品注意事项

1、原则上以各系为单位,统一提交本系的参赛作品和参赛作品数量汇总统计表(附件)电子文件。有师生参赛的系,请安排专人汇总本系参赛材料并复核材料,复核材料无误后按时统一提交到博雅楼A426。

2、以各系为单位提交作品,一级文件夹名为各系名称,二级文件夹分为专业组、非专业组、微视频组、留学生组、慈城专项组5 个组别,三级文件夹名称为纪实类、艺术类、商业类,四级文件夹为学生姓名+作品名称,作品命名方式为作品名称。如某类别无作品提交,请删除此类别作品文件夹。

3、本系的参赛作品数量汇总统计表(附件)电子文件,请发送至邮箱18518981915@163.com

八、奖项设置和评奖原则

1、校赛奖项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

2、评奖原则:依据参赛作品的评选从主题表达、艺术感染力、作品质量了个方面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分。评分点包括主题把握、作品标题,思想内涵,艺术观念,创意构思,审美情趣,信息量;作品形式感,摄制技巧,瞬问把握,光影构成,视听表达;拍摄难度,技术纯熟度,制作精度等。根据组委会的相关要求,评审组专家集体评审、综合评定,确定奖项归属。

3、参赛作品需报名者原创,无侵害他人著作权或违反其它法律事宜,如有抄袭或仿冒情况,经评审组裁决认定后,取消其获奖资格。

九、竞赛联系方式

赛事咨询地点与联系人:

网络与新媒体系博雅楼A426办公室 周鹏宇老师 赵腾飞老师 赵东洋老师

咨询QQ群:901880505(指导老师添加)

备注:进群请注明“大学生摄影竞赛”,并备注院系及姓名。

十、特别说明

(一)作品及说明中不得出现作者、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也不得添加水印,否则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纪实静态摄影作品要求真实纪录,除适度的影调、色彩、反差调整外不得修改原始影像。其他类别静态摄影作品的画面主体和画面的主要部分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拍摄;使用非本人拍摄的素材仅限于画面局部和次要部分,且须在作品汇总表或参赛表中加以说明。

(二)省赛答辩前由学校统一提交作品原始影像电子文档和所使用的非本人拍摄素材的电子影像文件。

(三)竞赛组委会及竞赛主办、承办、协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公开播出、出版、展示、展览、推广宣传和在有关媒体进行报道等非赢利性的使用权,不另付稿酬。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行备份。

(四)所有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对于违反各个摄影类别通行标准和基本规范以及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若有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纠纷或争议,其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负责,与竞赛主办方无关。

一经投稿即被认为作者完全同意本参赛要求。对违反本参赛要求的作者,竟赛委员会有权拒绝其参加比赛或撤销奖项并通报作者所在学校。


附件:院系第十一届浙江省大学生摄影竞赛作品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