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向
关于修订2014级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
作者:艺术设计分院 来源:教学科研部 时间:2013-10-28 浏览:
各分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构建符合独立学院办学特色的本专科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造就具有竞争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2013级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基础上,启动已有本专科专业2014级人才培养计划的修订及新增的本科专业2014级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级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修订重点如下:
1.2014级人才培养计划修(制)订工作原则上继续依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关于制定2012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进行。同时依据新目录规定的各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要求、主干学科和核心课程、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专业实验等专业内涵的介绍和说明,并且紧密结合近年教学工程的改革实践将先进的教学改革的理念、措施、成果和经验,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重新审视。从城市学院定位、培养目标、学生的特点出发,使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更加符合独立学院的特点。
2.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结构。一是,新制(修)订的培养方案既要保持2013级培养方案的基本框架与规格,又要在课程体系结构的优化上有所探索与创新。要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坚持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实现从注重知识传授向更加重视能力和素质培养的转变;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更新教学内容,将新知识和新技术充实到教学内容中,为学生提供符合时代需要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二是,对课程体系中专业核心教育和能力提升辅助教育进行文字解读。帮助学生通过专业课程体系了解专业、认识专业,指导学生更好的进行专业课程的学习。
3.跨分院课程优化设计。进一步梳理面向同一分院各专业的课程(重点面向管理学原理、基础会计等专业必修课),由专业所在分院组织对跨分院课程教学情况进行调研,通过对学生、教师的调研,了解跨分院课程的教学效果、教学内容与后继课程的结合程度等问题,对师生集中反馈的问题进行汇总,面向多分院的专业必修课,由教科部协调召开跨分院课程研讨会,面向一个分院的专业必修课,由专业所在分院和开课分院沟通协调,合理设置跨分院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学时。
4.专业实习的时间设置。有针对性的、指导性较强的专业实习能够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论结合实践,强化专业知识,深入理解教育、教学的目标和策略。各专业结合并专业的实际情况合理的设置专业实习的时间,强化对教师对专业实习的指导,加强对专业实习的监控。
5.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分院教学院长牵头,各专业所在系主任负责。为保证各专业教学与社会需求结合更紧密,培养方案定位更准确、更科学、更具有特色,各专业可聘请兄弟院校或、事业单位高水平专家参与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及提出修订意见;广泛发动教师参与,充分听取毕业生和高年级学生的反馈意见,以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的合理性与可执行性。
二、时间安排
时 间 安 排 | 工 作 进 程 |
2013.10.21-2013.11.29 (第8-13周) | 完成跨分院专业必修课程的调研、协调工作 |
2013.10.21-2013.12.13 (第8-15周) | 各分院完成2014本专科培养计划初稿(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管理规定》11月30日前教育部公布新专业核批情况,新批专业培养计划可延迟一周提交) |
2013.12.16-2013.12.27 (第16-17周) | 教科部对2014本专科培养计划进行审核 |
2013.12.30-2014.01.10 (第18-19周) 2014.02.17-2014.03.07 (第1-3周) | 各分院根据修改意见完成人才培养计划的修(制)订工作 |
2014.03.10-2014.03.21 (第4-5周) | 教学科研部组织培养计划的汇总、校对 |
2014.03.24-2014.03.28 (第6周) | 教学科研部对培养计划进行印制 |
注:
1.各专业公共基础课、跨分院课程开课单双学期的设置原则上与2013级培养计划一致,如因课程体系结构调整而需变更课程开设单双学期或增减课程的请于第10周11月8日前汇总至教科部,由教科部统一协调。
2.培养计划中特色模块部分需同步提交特色模块培养方案和实施方案,特色模块如有较大改动,请务必同步更新其培养方案和实施方案。
3.跨分院专业课程如有较大调整或有新开设的跨分院课程,请在培养计划制定时与开课分院进行交流,共同确定教学内容、学时、学分、开课学期。
4.需进行协调沟通的跨分院课程教科部直接通知有关分院。
5.12月16日前,各分院将专业培养计划材料电子文稿(培养计划<WORD文稿>、培养计划课程设置一览表<excel文稿>、特色模块培养方案、特色模块实施方案、课程体系介绍)发送至xueer1203@126.com。
6.2014年3月10日前,各分院将专业培养计划材料电子文稿(培养计划<WORD文稿>、培养计划课程设置一览表<excel文稿>、特色模块培养方案、特色模块实施方案、课程体系介绍)发送至xueer1203@126.com;纸质文稿、审核表、跨分院课程一览表签字盖章后上交至教科部1-207,联系人:李莹。
7.培养计划修(制)订时,为保证格式的统一,便于日后的汇总排版,请在教科部提供的文件中进行操作。
为确保本轮培养计划的修订工作在2014年3月底按时完成,请各分院务必按照进度按时完成。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教学科研部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