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当前位置: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 > 学院公告

关于开展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 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  来源: 时间:2023-10-09 浏览:

  根据省厅《关于做好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教发展【202229号)文件精神,依照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国家奖学金:成绩特别优异,学习成绩排名位于评选范围内专业前10%,并综合考评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对象:大二及以上)。详见《温州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温商院行政【2021102号)(见附件1)。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三、评审要求

  国家奖学金评审由学校负责,本学院推荐3名候选人(含一名同时推选国家奖学金特别奖学金候选人),最终报送学校,差额确定15名候选人参加现场答辩展示。最终结果由校级评审小组和学生代表投票产生。

  学院候选人:学生申请后,结合学生学业情况,组织联席会议评选,推选3名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评选最优者同时推选为国家奖学金特别奖学金候选人),学院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全院范围内至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学生事务部审核,参加现场答辩。

四、材料报送

  须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上报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截止到2023年10月11日12:00前

(1)纸质版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上交至德涵书院各自辅导员处。

(2)电子版提交: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电子版交到辅导员处(班级+姓名+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材料命名要求)

  本人志愿汇“志愿时数”和“荣誉时数”视频录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wzbccytxxxb@163.com,主题为:班级+姓名+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工时证明。

五、补充事项

1、今年,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样式进行了微调,“实行综合考评排名”处不再进行勾选,改为选填“是”或“否”。

2、评选国家奖学金学生体育成绩及志愿服务时间标准不低于学校特等奖评选标准。(退役士兵体育免修,体育成绩认定为合格,符合申请条件。)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请严格按照模板(附件3)填写。

4、志愿汇“志愿时数”和“荣誉时数”视频录屏模版参考(附件4)。

5、若在评选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本年度所有奖学金的评选资格。

附件1-关于印发《温州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请严格按照模板.doc

附件4--志愿汇视频录屏模板.mp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