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 来源: 时间:2023-10-12 浏览:
各班级:
为了创造良好的学习气氛,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省厅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依照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现将我院2023年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国家励志奖学金。在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国家助学金。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退役士兵不可参评)
二、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一档4500元/生/年;二档2700元/生/年)。
三、评审要求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坚持标准、全面衡量、公开公正、好中选优”的要求,依据《温州商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办法》等文件分别进行等额评审,确保评审工作有序开展,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申请的学生须按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学院按照要求,成立由学院分管领导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根据申请学生的具体情况及学校下达的名额,结合学院学生学业情况,提出获奖学生学院推荐名单,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事务部审核。
四、材料报送
各位同学须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上报相关材料:
1.2023年10月18日12:00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交至各自辅导员处。
2.2023年11月1日12:00前,将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交至各自辅导员处。
五、补充事项
1.奖助学金申请。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任何两者都不能同时兼得。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2.奖助学金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以月为单位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3.申报材料填写。所有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上报,有关填写说明详见附件。特别注意:综合考评选择“否”。
附件2: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3: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汇总表.zip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