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2024年暑期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祎 来源: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 时间:2024-06-11 浏览:
专业实习是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根据《温州商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为保证专业实习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我院对2024年暑期本科专业实习工作做了统一部署和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实习对象
2022级全院本科学生,补实习学生
二、 实习时间
2024年暑期,实习时长不少于4周,可根据实习单位要求适当延长。
请各专业于6月18日前安排好指导老师并组织各专业学生开展实习动员会。请辅导员对接学生签定《实习安全责任书》并于6月18日前收齐统一上交院办。
三、 实习组织形式
1.各类实习原则上由各系统一组织开展集中实习。
2.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地点且在同一实习单位≥5 人的,以组为单位,视为集中实习,请各专业汇总好集中实习名单上交于院办(6月18日前完成)。
3.根据专业特点,可以允许部分学生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对分散实习的学生,带队教师允许后方可开展分散实习,实习过程学院派专人全过程监督检查。
四、 实习安全教育
为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提高学生实习实践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明白实习期间的相关安全问题,学生在实习前应签署《温州商学院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附件1)并交至我院后方可参加实习,同时,指导教师需重视实习管理工作各方面内容,杜绝实习工作安全隐患。
五、 成绩考核
专业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反馈表(附件2)、指导教师评价和实习总结成绩三部分组成,按百分制分别进行打分。总评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评定,由实习带队指导教师根据实习考核内容和成绩构成按比例计算生成。
1.实习单位反馈表由实习单位打分,占总成绩的40%。单位反馈表需经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签字和实习单位盖章后上交各学院。
2.指导教师评价由校内指导教师打分,占总成绩的30%。校内指导老师根据学生撰写的专业实习周志,结合实习实际指导情况以及实习点检查情况等进行综合打分。
3.专业实习总结成绩由校内指导教师打分,占总成绩的30%。校内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撰写的实习论文(报告),对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评价,占总成绩30%。
六、 专业实习过程管理
七、 附件
附件5:温州商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办法.pdf
附件6:温州商学院传艺学院2024年暑假集中专业实习统计表.xlsx
温州商学院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