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2024级新生自主选择专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周华芳 来源: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 时间:2024-10-10 浏览:
为贯彻落实“最优服务学生”办学理念,尊重学生个性需求,为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根据《温州商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温商院行政〔2023〕62号)和《温州商学院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办法(修订)》(温商院行政〔2023〕8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2024级学生自主选择专业遴选办法》。并对按专业大类招生或有转专业意向的2024级新生开展自主选择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主选择专业名称
2.遴选方案:
(1)各专业学生数,按照按当年学院综合条件确定;
(2)普通班自主申请学生人数未达到专业限额的,无需遴选;
(3)普通班自主申请学生人数超过专业限额的,需参加专业遴选;
(4)国际4+1菁英班、实验班学生可自主申请学科内专业,无需遴选;
(5)普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生属于单独招生,不参与本次自主选择专业,如需转其他专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6)新闻传播学科学生如选本学科外的其它专业,请直接系统填报(可选专业详见附件一)。
3.遴选形式:
(1)由学院组织专家成立遴选小组,对参加自主选择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遴选;
(2)申请超过限额的专业,设计学科按照2024年秋季学期专业课程总成绩排序,由高到底录取(课程详见附件二);新闻传播学科按照面试(另行通知)成绩排序,由高到底录取;
(3)对未录取的学生,提供第二次专业选择机会(仅限未报满的专业),参照遴选形式第(2)条执行。
4.遴选时间:新闻传播学科2024年秋季学期(详见附件三),设计学科2025年春季学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
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