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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开展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作者: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  来源: 时间:2026-01-20 浏览:

各班级、各同学: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毕业生科学和谐就业,根据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我院2026届全日制普通教育本专科毕业生中评选“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省优”)和“温州商学院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校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2026届全日制普通教育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比例

优秀毕业生分为“省优”和“校优”,占毕业生总人数的20%。“省优”人数按照本科4%,专科3%的比例,其余为“校优”。分年级、分专业进行评选。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含已解除处分);

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其他同等条件下,雅思5.5或本科生英语四级、专科生英语三级通过者优先;

4、省优要求大学期间获校级荣誉称号或校一、二等奖学金2次(项)及以上;校优要求获大学期间获校级荣誉称号或校级奖学金1次(项)及以上;

5、荣誉称号包括:“三好学生”“十佳班长”“十佳寝室长”“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十佳团员”“优秀志愿者”“文体之星”“竞赛之星”“创业之星”等;

6、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具体名单参照以下积分计算办法,由高到低排序。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分值规定如下:国家奖学金10分,特等奖学金10分,省政府奖学金8分,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8分,国家励志奖学金7分,二等奖学金6分,三等奖学金4分,单项奖学金3分;荣誉称号的分值: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校级3分;

7、经学生事务部审核认定,学生在创业实践中有显著成效的,可直接推荐评选为校优。

 

四、时间和程序

(一)申请时间:2026年1月20日—2026年1月26日

(二)申请流程:学生“个人申报”,各年级组开展初评,学院联评。

(三)材料提交:填写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信息统计表:https://www.kdocs.cn/l/clQ0IjZRtVw4,并将各类获奖证明材料按要求以压缩包形式命名:学号+姓名+班级,发送至邮箱:wzbccytxxxb@163.com,各类模板见附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23:59以前,逾期不候。

 

五、注意事项

1.评选工作要做到“四公开”;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评选名额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2.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并根据《温州商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视违纪情节轻重,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附件1.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2.温州商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3.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信息统计表.xlsx




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