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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公选课开课申请的通知

作者:艺术设计学院  来源: 时间:2015-11-26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城院教学〔2010〕9号)文件精神,我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要求
  1.公选课开课教师必须是高校教学工作满两年,教学效果优秀,责任心强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艺术体育类专业教师职称可适当放宽。
  2.坚持“通识”教育理念,公选课应具有理论性、思想性和普适性,课程所探讨的问题应适合全体学生学习,不须预先修习系统性专业知识。
  3.公选课教学班人数一般以80-120人为宜,少于60人的一般不予开班(受场地、教学条件等因素限制课程除外)。
  4.为保证公选课教学质量,每位教师每学期限开一门公选课,且最多可开设两个教学班。
  二、开设时间:公选课每学期申报一次,开设时间为一学期。
  每门课程的教学时数一般为32、36或48学时,并在一个学期内开完。32、48学时上课时间为1-16周,36学时上课时间为3-14周。开课时间段为周一至周四、周日晚上9-11节。周二(5,6,7,8节)(限经管类学生)。
  三、申报范围:
  拟申请的教师必须在我院公布的课程库(附件1)里选择课程;申请开设在公选课课程库以外课程,直接填写《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所有申请开设的公选课课程均需提供教学大纲,我院依据通识教育精神与培养目标要求,并结合开课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在网上申报。
  四、申报要求:
  1.申请过程中必须注明具体开设课程的条件,包括授课时间、授课环境、开设课程学生专业、年级等。
  2.获得各级“教学名师奖”、“教坛新秀奖”、“教学技能奖”荣誉称号的老师,在荣誉称号期内,每学年至少申报或开设1门公选课。
  3.各学院(部)每学期开设公选课的数量和质量,将纳入学院(部)年度教学工作考核。
  五、具体申报流程:
  (一)课程库中已有公选课
  1.登录教务系统。网址:??????1.*
  2.用户名和密码:教师一卡通号,若有问题,请到学院(部门)办公室查询。
  3.操作菜单:成功登录—教学任务申请/维护—公共选修课申请—提交。
  (二)课程库中没有公选课
  1.填写《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附件2);
  2.申请表请发送至邮箱 1159415188@qq.com 
  (三)注意事项
  1.面向对象:面向对象请勿填写“院部”、“校部”、“基础教学部”,以上单位无学生,若填写面向以上单位,学生将无法选课。学生所在学院有:金融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外语外贸学院、艺术学院。如只面向2012级金融学院本科学生,正确填写方法为:本科 2012金融学院。
  2.教师简介:教师姓名、年龄、学历、职称、所在学院(部)、曾担任的课程、研究方向等信息。
  3.课程简介:本课程在学生素质能力培养中的地位及作用,任务及目标。因学生选课时对课程的了解主要来源于课程简介,请开设教师务必认真完成课程简介的编写工作。
  4.教学大纲:所有申报公选课课程需提供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请统一发送至邮箱 1159415188@qq.com 
  (四)信息维护
  开课申请审批后,教务处将编写公选课选课指南(主要包含课程名称、学时、学分、面向对象、禁选对象、教师简介、课程简介等信息),供学生选课参考。
  六、网上申报12月6日截止,申请表及教学大纲请各位老师按照通知要求于12月6日前发送至指定的邮箱,逾期概不受理。
  请做好申报相关工作,若在申报过程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 郑煊,办公室电话:86689153(779153)。

教务处
2015年11月26日



附件(请点击下载)
附件内含:
1.公选课课程库
2.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
3.公共选修课组织与管理主要监控点
4.教学大纲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