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 > 老网站栏目 > 通知公告

艺术设计分院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第二批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艺术设计分院  来源: 时间:2015-11-02 浏览:

各班级、各学生组织:

推优即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培养、考察、发展对象的简称,是青年团员迈向党组织的必要程序。它是在基层团组织中按照一定的推优标准,遵循一定的推优程序,对团员中的优秀分子进行考核、审查,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培养对象的过程。为了做好艺术设计分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团组织推优工作,我们本着严肃的态度,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被推优人德、智、体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现将推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时间:截止2015年11月06日(周五)中午12:00

二、推优对象:艺术设计分院全日制在校本科一年级学生

三、推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有一定的思想觉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纲领和章程,了解党的历史,关心党的发展,并且关注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参于分院或学院组织的马列党章理论学习会、有一定的义工时间(将根据名额从上往下取)

2.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分院党校或高中党校已结业的共青团员(需提供党校结业复印件)。

3.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较强。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观念,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能发挥一定的先锋模范作用。

4.生活勤俭节约,团结同学,在生活中能广泛联系群众,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5凡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者,处分期间内不予推优。有旷课记录、寝室卫生检查不合格或存在各类违规违纪情况下,本学期不予推优。


6.有下列情况者可优先推荐:

⑴有获得学业优秀奖学金,或者学习成绩进步较大者;

⑵获得多种或多项次分院级及以上级别荣誉者(需提供相关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⑶工作活动表现突出者、为班级学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者、累计义工服务时间多者、有其他突出贡献者。

四、推优名额:

15级:每班级根据推优条件推荐班级人数的15%,择优发展;
其他组织:分院团委、学生会根据推优条件推荐3人;党员之家根据推优条件推荐2人。 

五、推优程序:

1.各组织根据推优条件确定候选人。各班级确定候选人人数应大于班级推荐名额;若班级只有一名同学符合推优条件,则以同意、不同意、弃权形式进行投票表决。

2.班级召开团支部大会,在各班级监督党员的监督下对候选人进行民主选举,与会人数须达到班级应参加人数的2/3及以上。班级团支部大会须有班主任或辅导员参加。各班级确定团支部大会时间后,请及时联系各支部组织委员。

3.在团支部大会后将名单提交班主任、辅导员审核并确认签字。

4.请认真填写《温州大学城市学院艺术设计分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推荐表由各班团支书和各组织负责人在截止2015年11月06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经审核的推荐表交至各年级负责人处,并填好《温州大学城市学院艺术设计分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汇总表》,将电子版发597262986@qq.com处,逾期将取消班级推荐名额。

各年级负责人:

其他组织报名表交至曾俊杰同学处,联系电话13738715168;

15级报名表交至杨睿同学处,联系电话15658167038

附件:
附表1:温州大学城市学院艺术设计分院班级民主选举情况登记表
附表2:温州大学城市学院艺术设计分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附表3:温州大学城市学院艺术设计分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