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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分院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优秀义工的通知

作者:艺术设计分院  来源:艺术设计分院 时间:2016-03-09 浏览:

各位同学:

  为了充分发挥我分院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鼓励学生党员继续前进,建立学生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激励机制,促进我分院学生党建工作的建设和发展,依据星火义工服务队相关制度,并结合义工服务实际情况,经总支研究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优秀义工”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638日(周二)--2016310日(周四)


    二、评选对象:

    凡我分院有参与校园监督服务类、社会实践服务类、理论素养服务类和其他义工活动服务类。


    三、评选条件:

    1、思想端正,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同时认真学习党的纲领和章程,了解党的历史,并且关注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

    2、自觉参加星火义工服务队开展的各项服务活动,并且本学期义工服务时间累计至少10小时,义工活动参与有不合格情况者,本学期不予申请。

    3、工作认真负责,组织观念强,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能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优良,不挂科,没有迟到、早退、缺勤、旷课等行为。寝室卫生纪律良好,没有违纪违规行为。

    5、与同学和睦相处,积极热心地为同学服务,广泛联系群众,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6、凡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者,处分期间内不予申请。有旷课记录、寝室卫生检查不合格或存在各类违纪违规情况,本学期不予申请。

    四、评选名额:

    递交申请总人数的20%

    五、评选办法:

    1、申请。义工自愿申请(在分院网站下载、填写《艺术设计分院优秀义工登记表》),并将此表纸质版于310日(周四)1300前送至艺术设计分院党员之家办公室F综合楼-A301逾期不候

    2、评审。由党员之家实践活动部按照评选制度评选出优秀义工。

    3、公示。评审结束后,优秀义工的评选结果将会在5个工作日内公布,将以短信的方式通知。并在微信平台与网站上进行公示。

    4、表彰。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分院将对优秀义工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本学期”为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2、如有疑义可联系学生负责人卢杰(13587871429/671429)。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艺术设计分院总支委员会

 

 

附件1:优秀义工申请表

附件2:2015——2016第一学期义工时间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