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艺术设计学院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批党的发展对象推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艺术设计学院 来源:艺术设计学院党员之家 时间:2016-10-11 浏览:
各班级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推优即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的简称,是青年团员迈向党组织的必要程序。为了做好艺术设计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第一批学生团组织推优工作,现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0月13日周四16:00
二、推荐条件
1、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共青团员,经过学院党校(或高中业余党校)及学校党校学习,并顺利结业者,且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满一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均有资格参加,最终择优推荐。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等,拥有良好的群众的基础。
3、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秀。上学期学业成绩在班级排名不低于50%,且申请人至少获得一次奖学金或一次校级以上学科类竞赛奖项,无不及格科目或重修科目。
4、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较强,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入党积极分子期间,参加义工活动时间满30小时及以上,担任学生干部优先。
5、生活勤俭节约,团结同学。社区寝室生活习惯良好,无违规违纪现象。
6、凡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者,处分期间内不予推优。有迟到、早退、旷课记录,或存在各类违规违纪情况者,本学期不予推优。凡在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受到各种处分者,延长其考察时间。
7、有下列情况者可优先推荐:
(1)曾多次参加义工服务活动者
(2)曾多次获得奖学金者;
(3)曾多次获各级(校级、院级)荣誉者;
(4)学生干部,特别是为校和学院建设作出特殊贡献者。
每班根据推荐条件,满足即可推荐。
备注:以下班级和学生组织可适当放低奖学金要求:
(学院党员之家:由学院党员之家推选1名优秀学生团员,作为候选人;
学院团委、学生会:由学院团委推选2名优秀学生团员,作为候选人;
学院导生团:由学院导生团推选1名优秀学生团员,作为候选人
学院优良学风班:额外再推荐1名优秀学生团员,作为候选人。)
五、推荐程序
1、各组织根据推优条件确定候选人。各班级确定候选人人数应大于班级推荐名额;若班级只有一名同学符合发展条件,则以同意、不同意、弃权形式进行投票表决。
2、班级召开团支部大会,对候选人进行民主选举,与会人数须达到班级应参加人数的2/3及以上。班级团支部大会须有班主任参加。各班级确定团支部大会时间后,请提前一天联系校党员之家负责人,由校党员之家委派一名党员到会监督推优过程。
3、各组织负责人在团支部大会后将推荐人名单提交班主任老师或指导老师审核并确认签字,各组织对推荐人的民主选票须达到班级召开团支部大会人数的1/2及以上。
六、材料上交要求
请各班级、各学生组织将附件1《温州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班级民主选举情况登记表》和附件2:《温州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纸质版交至以下负责同学处,另请将《温州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和《温州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班级民主选举情况登记表》、《温州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党的发展对象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至1161062857@qq.com。
各年级同学及其他学生组织交至俞梦莹同学处,联系电话18257758698、734698;
负责人:朱可钰,联系电话15057721308、591308。
备注:各表格上交时间为 10 月13日16点前,自愿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附上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聘书证明,以便于加分统计。温州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
温州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班级民主选举情况登记表
温州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党的发展对象推荐汇总表
中共温州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总支委员会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