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艺术设计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艺术设计学院 来源: 时间:2018-03-22 浏览:
各班级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推优即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培养、考察、发展对象的简称,是青年团员迈向党组织的必要程序。为了做好艺术设计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团组织推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03月30日周五16:00
二、推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有一定的思想觉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的纲领和章程,了解党的历史,关心党的发展,并且关注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
2.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已满半年时间。
3.学习认真,上一学期学业成绩排名为班级前60%(含)且无不及格课程。
4、具备一定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参加各类党员志愿者服务。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满足理论学习时间10小时和党员志愿者服务时间20小时(截止至2018年3月30日)。
5.凡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者,处分期间内不予推优。上学期有旷课记录、寝室卫生检查不合格或存在各类违规违纪情况下,本学期不予推优。
6.有参教信教倾向,或有宗教信仰的,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7.有下列情况者可优先考虑:
⑴有获得学业优秀奖学金或者学习成绩进步较大者;
⑵获得多种或多项学院级及以上级别荣誉者;
⑶工作活动表现突出者、为班级学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者、累计义工服务时间多者或有其他突出贡献者。
三、推优名额:
15级:每班推荐不超过1人;
16级:每班推荐不超过2人;
17级:每班推荐不超过2人;
学院团委、学生会推荐不超过5人;
2017年获得校级、院级“优良学风班”荣誉的班级可增加1名推优名额。
四、推优程序:
1.各班级根据推优条件确定候选人,候选人人数应大于班级推荐名额;若班级只有一名同学符合推优条件,则以同意、不同意、弃权形式进行投票表决。
2.班级召开团支部大会,在班主任班级同学监督下对候选人进行民主选举,与会人数须达到班级应参加人数的2/3及以上。
3.在团支部大会后将名单提交班主任、辅导员审核并确认签字。
4.请认真填写《附表1:温州商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审批表》,由各班团支书和各组织负责人在2018年3月30日(周五)下午16:00前将经审核的审批表交至党员发展部唐同学(联系方式:18958010369),将电子版发送至573640166@qq.com,逾期将视为放弃班级推荐名额。
负责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577-86599113附件1:温州商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审批表
温州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
温州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