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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商学院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党的发展对象推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  来源: 时间:2019-09-29 浏览:

各班级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推优即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培养、考察、发展对象的简称,是青年团员迈向党组织的必要程序。为了做好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团组织推优工作,现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时间
   即日起至201910181900

二、推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的纲领和章程,了解党的历史,关心党的发展,并且关注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
  2、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满一年,经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顺利结业。
  3、学习成绩优良,学生上一学期学业成绩排名为班级前60%(含),无不及格科目。
  4、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较强,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
  5、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参加各类党员志愿服务,完成相应的学习和服务时间。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满足理论学习时间20小时和党员志愿者服务时间30小时(截止至20191018日)。
   6、在优良学风创建、文明寝室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未违反学校对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管理的相关规定。
   7、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在校期间一般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8、有参教信教倾向,或有宗教信仰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9、有下列情况者可优先考虑:
有获得学业优秀奖学金或者学习成绩进步较大者;
获得多种或多项学院级及以上级别荣誉者;
对于学院工作活动表现突出者,如:担任学生干部、为班级学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等;
累计义工服务时间多者或有其他突出贡献者。
三、推优名额
  每班2人。
四、推优程序
   1、各班级根据推优条件确定候选人,候选人人数应大于班级推荐名额;若班级只有一名同学符合发展条件,则以同意、不同意、弃权形式进行投票表决。
   2、班级召开团支部大会,在班主任、班级同学监督下对候选人进行民主选举,与会人数须达到班级应参加人数的2/3及以上。选举时请拍照以示证明。
   3、在团支部大会后将名单提交班主任、辅导员审核并确认签字。
   4、请认真填写《附表1:温州商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审批表》《附表2:温州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班级民主选举情况登记表》,以及党校结业证书电子版、获奖证书电子版、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聘书证明电子版打包发至2290591656@qq.com,纸质版材料交至A301(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8:30-20:00);表格都以A4纸大小上交,上交截止时间为10181900前,逾期视为放弃推荐名额。
负责人:余老师、吴同学

联系方式:15757857874  17395775171


  温州商学院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党员之家管委会 

                                                             20190929

发展对象审批表.doc

温州商学院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班级民主选举情况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