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管理
艺术设计分院寝室建设通报(第八周卫生检查)
作者:艺术设计分院 来源: 时间:2015-11-04 浏览:
为了进一步推进寝室文明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每月对学生寝室内务卫生进行检查和评定。内务卫生检查办法以普查和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由生活指导师和学生干部(包括楼长和层长)负责检查。抽查的重点是根据普查结果发现的脏乱差寝室。
在此对各年级优秀寝室成员予以表扬;对各年级不合格寝室成员予以批评,希望以下不合格寝室重视宿舍卫生问题。
在此对各年级优秀寝室成员予以表扬;对各年级不合格寝室成员予以批评,希望以下不合格寝室重视宿舍卫生问题。
优秀寝室:D1-502
D1-507
D1-508
D1-510
D1-515
D1-604
D4-205
D4-211
D4-212
D4-214
F2-414
F2-415
F2-423
F2-424
F2-736
F2-904
F2-908
F2-914
F2-916
F2-917
F2-921
F2-924
F2-931
F2-934
F4-205
F4-207
F4-209
F4-210
F4-211
F4-212
F4-213
F4-303
F4-305
F4-535
F4-612
F6-517
F6-522
F6-532
F6-534
F6-605
F6-607
F6-614
不合格寝室 : D1-505(1、3、5、6号床桌面脏乱)
F2-412
F2-426
F2-906
F2-910
F2-933
F6-515
F6-518
F6-523
F6-525
F6-527
F6-528
F6-529
F6-530
F6-533
F6-535
F6-602
F6-603
F6-610
申诉过程说明:
一.检查结果的初定。内务卫生检查以寝室为单位进行综合评分,对寝室个人卫生状况只做补充说明。根据检查评分结果,初步认定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寝室,并给予一周的申诉期。
二.检查结果的整改。对初步认定内务卫生“不合格”的寝室由学生社区处发放《寝室卫生整改通告单》,并反馈给有关分院一起督促整改。“不合格”寝室若能限期整改到位,并通过检查人员审核的,可以调整为合格寝室
三.检查结果的确定。每月或四周一次汇总内务卫生检查、申诉和整改情况,分别确定内务卫生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寝室。对内务卫生不合格寝室取消该寝室当月“内务卫生”项目的授星资格,对内务卫生优秀寝室优先推荐参加“寝室风采展”和“文明寝室“评比。
四.学生对寝室内务卫生评分和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公示期开始,每周三下午13:30-16:00到F区F2-101室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学生社区处接到学生申诉起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给予答复。(一学期仅一次申诉机会)
申诉过程说明:
一.检查结果的初定。内务卫生检查以寝室为单位进行综合评分,对寝室个人卫生状况只做补充说明。根据检查评分结果,初步认定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寝室,并给予一周的申诉期。
二.检查结果的整改。对初步认定内务卫生“不合格”的寝室由学生社区处发放《寝室卫生整改通告单》,并反馈给有关分院一起督促整改。“不合格”寝室若能限期整改到位,并通过检查人员审核的,可以调整为合格寝室
三.检查结果的确定。每月或四周一次汇总内务卫生检查、申诉和整改情况,分别确定内务卫生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寝室。对内务卫生不合格寝室取消该寝室当月“内务卫生”项目的授星资格,对内务卫生优秀寝室优先推荐参加“寝室风采展”和“文明寝室“评比。
四.学生对寝室内务卫生评分和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公示期开始,每周三下午13:30-16:00到F区F2-101室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学生社区处接到学生申诉起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给予答复。(一学期仅一次申诉机会)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艺术设计分院团委、学生会公寓部
2015年11月4日